2011年8月27日 星期六

[語言] 歐洲語言共同參照標準規定

「歐洲語言共同參照標準規定」又譯「歐洲語言共同參考架構」

理解
聽力
閱讀
參與交談
有條理地說話
寫作
A1
我能夠理解熟悉的字彙及非常簡單的句子,如果談話對象慢慢、清楚說話,談論的主題是關於我、我的家庭或我周圍具體的事物。
我能夠理解熟悉的名字、字彙及非常簡單的句子,如:招牌上、海報上、型錄裡。
我能夠進行簡單的交談,如果談話對象願意慢慢重複他說的話,或換個方式說,也願意幫我表達我想說的話。我能夠簡單詢問和回答非常必要的事情和熟悉的主題。
我能夠以簡單的用語和句子,描述我認識的人和我住的地方。
我能夠寫簡短的卡片,如節慶賀詞。我能夠填寫表格(如旅館裡):姓名、地址、國籍等。
A2
我能夠理解常用的字彙及句子,如果內容是對我重要的事務(如:關於個人及家庭狀況、購物、工作、所在的環境非常簡單的資訊)。我能夠理解簡短、清楚、簡單的通知及廣播內容重點。
我能夠讀簡短、簡單的文章。我能看懂簡單的日常文章(如:廣告、傳單、菜單或公/火車時刻表)裡的具體、重要資訊。我能看得懂簡短、簡單的私人信件。
我能夠在簡單、例行的情況中自我表達,如果只是簡單、直接地交換熟悉事務的資訊。我能夠引導簡單的開場對話;但通常了解的不夠多,能單獨持續交談。
我能夠運用一連串句子和簡單的句型,描述如:我的家庭、其他人、我的居住環境、我受的培訓、我目前或上一個工作內容。
我能夠寫簡單的筆記和通知。我能夠寫非常簡單的私人信函,如謝函。
B1
我能夠了解其中重點,如果是以清楚的標準語言描述有關工作、學校、休閒生活,我熟悉的事物。我能夠了解許多電視及電台報導的主要內容,如果議題是關於我的職業或是我感興趣領域,而且說得慢又清楚。
我能夠了解一篇以非常常用的日常用語或職場用語寫的文章。我能了解描述事件、感覺及願望的私人信函。
我能夠應付旅行時,大多數需要用到語言的狀況。我能夠沒有準備就參與對話,如果是我熟悉、感興趣的主題,或是有關日常生活的主題如:家庭、嗜好、工作、旅遊、當時發生的事件。
我能夠簡單、連貫地描述我的經驗、發生的事件,我的夢想、希望、目標。我可以簡短的解釋我的意見或計畫,並說明理由。我可以說故事或轉述一本書或一部電影的內容,並描述我的感想。
我能夠簡單、連貫地就熟悉的、我感興趣的話題寫文章。我能夠寫私人信函,敘述我的經驗和印象。
B2
我能夠聽懂較長的演講及複雜的論述,如果我對其主題有一點熟悉。我能夠聽懂大部分的電視新聞報導或報導性節目。我能夠看懂大部分的影片,只要電影中說的是標準語言。
我能夠看懂關於時事的文章和報導,了解作者對事件的特定立場。我看得懂當代文學散文。
我能夠隨興、流利地表達意見;與母語者交談,能順暢進行。我能夠就一個我熟悉的狀況,參與討論、說明自己的立場,並為其辯護。
我能夠在我感興趣的領域,就許多主題清楚、詳盡地說明自己的看法。我能夠就一個實際問題,說明自己的立場;表達不同可能性的優缺點。
我能夠用文筆,或許多我感興趣的主題,寫出清楚詳盡的文章。我能在文章或報告中轉述資訊,或陳述針對某一立場的正反雙方意見。我能在信件中清楚表達,事件或經驗對我個人的意義。
C1
我能夠聽懂較長的演講,即使演說的內容不太有條理,上下文表達不大清楚。我能夠不大費力地看懂電視節目和影片。
我能夠看懂難度較高、篇幅較長的事務性和文學性作品,並能體會文體地差別。我能夠了解專業文章及長篇幅的技術性說明,即使不屬於我的專業領域。
我能夠隨興、流利地表達意見,不必常常明顯地找合適的字。我能夠在社交場合及職場,有效、靈活地以德語交談。我能夠精準地表達自己的想法及看法。並且技巧地將自己與其他人的意見相結合。
我能夠詳細地陳述複雜的事情來龍去脈,並連結主題重點。能夠鋪陳特定的觀點,並適當地穿插自己的意見。
我能夠用文筆清楚、有條理地詳盡表達自己的看法。我能在信件或文章中陳述複雜的事情,並強調對我重要的部分。我能在我的文章裡選擇適合讀者地文體。
C2
我能夠毫無困難地理解所有當面或在媒體中說的話,即使說話的速度很快。我只需要很短的時間就能適應特別的口音。
我幾乎可以毫不費力地了解各種文章,即使文章的內容很抽象或很複雜,如:手冊、專業文章或文學作品。
我可以毫不費力地參與所有的討論與談話,並熟悉各種成語及日常用語。我能夠流利說話並能精確表達用字細微的差異。即使有不認識的字,也能順利地換個表達方式,別人甚至察覺不出。
我能夠清楚、流利並且以恰當的文體,陳述、說明事請地來龍去脈。我能夠合邏輯地表達,使聽者能不費力就聽懂而且記得重點。
我能夠清楚、流利並且以恰當的文體書寫。我能夠有條理地撰寫要求很高的信件、複雜的報告或文章,幫助讀者看出並記住重點。我能以文字總結專業文章或文學作品的重點,並討論之。

歐洲語言學習、教學、評量共同參考架構(CEFR)整體能力分級說明
(Common Reference Levels: global scale)
(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: learning, teaching, assessment,簡稱CEFR)係歐洲理事會(Council of Europe)於1996年公布,為一國際認定之語言能力分級參考標準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